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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?

一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

1、驾驶报废车辆处罚是:

(1)对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行为,交警可以依法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;

(2)对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

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,没收违法所得, 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,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。
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
二、车辆报废所手续有哪些

1、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,号牌、行车证和原车;

2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,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或注销登记申请表》;

3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

4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或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;

5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副本交回车管所;

6、车管所给车主开具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,报废手续就算完成。